各位教职工:
1.接学院通知,本月起住房公积金执行新标准,以2013年个人年收入为基数进行计算调整。
2.接院人事处通知,聘用人员本月起执行养老、医疗、失业保险个人缴纳新标准。
3.接院人事处通知,在编人员本月起执行医疗保险个人缴纳新标准。
4.接院人事处通知,本月工资中一次性扣回聘用人员2013年度(12个月)个人缴纳养老、医疗、失业保险差额部分。
5. 接院人事处通知,于2013年3月办理调入手续的人员,本月工资中一次性扣回2013年度1-4月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差额部分。
6. 接院人事处通知,本月工资中一次性扣除合同制工人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省医保的个人缴纳部分。
具体金额请在学院网站江信OA的工资系统中查询。
特此通知。
2014-01-16